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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4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三、组织推荐工作流程

(一)个人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简称申报平台)网上申报,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二)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申报书(含附件)纸质申报材料。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再向文化和旅游部进行推荐。

四、申报说明

纸质版申报书(含附件)一式四份610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9,逾期无法受理。

 

人:贺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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