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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产业化计划——“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链推进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科技部关于支持西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精神,围绕核心技术突破、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示范应用推进等,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组织编制了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产业化计划——“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链推进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申报。项目申报均须通过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二)项目推荐及审核。项目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县(开发区)或归口管理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地点。

(三)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并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0810日—2020818日。

材料受理时间:2020819日—2020824日。

材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与丈八四路十字,神州数码科技园,6号楼1层,西安科技大市场A1/A2工位。电话:6851876268518787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2020年已申报科技局其他计划项目并获得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五、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西安市科技局机关党总支:86786660)。

六、咨询服务

(一)关于指南咨询。

86786639 熊 波 市科技局硬科技处

(二)关于线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咨询服务。

68518787 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  张嘉蓉

88405549 赵小尊 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 

88406264 曹长科

(三)校内咨询服务。

联系人:高帆      联系电话:15389450401

 

附件:

1.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产业化计划——“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链推进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3.推荐项目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