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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行政办公用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ky体育工作安排,依据《ky体育2020年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陕师院党202022号)、《ky体育2020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陕师院党2020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全员聘岗后日常行政办公需要,进一步提高现有房产资源利用率,ky体育拟对行政办公用房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以《ky体育公用房屋分配及管理办法》(陕师院201333号)为依据,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岗位编制数统一分配。

2.由于建筑物结构的不可分割性,各单位公用房的实际使用面积无法与定额面积精确相符。正处级人员可使用独立办公室(面积不超过上级规定的18),其余人员依据房间大小实行两人或多人合署办公。

3.各单位需对专用档案室、谈话室等特殊用房使用依据作详细说明。

4.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科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附属幼儿园等教辅及附属单位在管理使用的公用房内自行调配办公用房,处科级人员办公用房必须符合ky体育文件标准。

5.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151号)要求。

6.各单位据实填写《ky体育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于2020925日前送至国资处房产科(德勤楼418室),电子版发送至49117359@qq.com

7.国资处将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核实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

8.岗位聘任期间暂按《关于岗位聘用期间办公用房及资产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2020814日发布)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