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研函〔2021〕21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启动,为使结题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已按照研究计划,做完相关研究工作,并符合达到省教科所结题要求的2018年及之前的课题,均可申报结题。
二、结题要求
(一)2017年及之前立项项目
1.课题负责人须填写《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并提供《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1)中所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2.以上材料请按照《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1)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A4纸左侧胶装。
(二)2018年立项项目
登陆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填报结题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并将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打包,以“**学院(部门)+结题人姓名+2021年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命名后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联系人:焦 惟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电子邮箱:571993353@qq.com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