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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作者:     浏览次数:

陕师院研函〔2021〕38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2021年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科基金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面向全省党校系统、高校、社科研究单位及实际工作部门。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申报《通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2021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艺术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2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1.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陕西社科综合管理平台》(http://www.sxsk.info),申报系统于4月12日上午8点正式开放,申报者进行个人注册和项目申报。建议下载谷歌或火狐浏览器、WPS。系统填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8709242566。

2.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2021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2021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系统填报时,如有图片、图表、图形、公式等,请截图成jpg格式点击上传按钮至编辑框内。

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2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单位+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3.各院(部)科研秘书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整理本单位《2021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汇总表》须按《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分类填写,一类一表,必须与申报系统中的学科分类保持一致,不可混淆。《汇总表》中,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

4.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联系人:贺 娟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指定邮箱:44936393@qq.com

报送地址:德勤楼329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