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研函〔2021〕3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现开展2021年陕西省社科基金“推动干部教育培养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发挥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建设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课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新时代陕西干部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研究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养干部的机制研究
3.新时代用延安精神教育培养干部的路径机制研究
4.做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研究
5.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改革创新研究
6.完善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体系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二)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2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项目申报题目原则上不得自行命题,以选题范围为准,可做细节性调整;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项目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3.课题结项:须提交具有一定实际应用价值,不少于2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1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专题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文章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表。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推动干部教育培养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上报。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推动干部教育培养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汇总表》,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时需提交:(1)每项《申报书》纸质文本2份;(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6份;(3)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单位+干部教育专项申报”。
4.省委组织部和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1.5万元的经费资助。
6.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联系人:贺 娟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指定邮箱:44936393@qq.com
报送地址:德勤楼329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年4月9日